香港政府於1950年4月刊憲公佈,在新界羅湖分別劃出155英畝及83英畝地段設立沙嶺墳場和沙嶺(金塔)墳場。1951年1月政府公告將定期遷葬墓塚,由政府出資起葬遺骨火化後重葬於沙嶺(金塔)墳場,安排遷葬的墳場包括深灣墳場、雞籠灣東及西墳場、新赤柱墳場、石澳墳場、柴灣墳場、新九龍七號墳場(牛池灣)及新九龍八號墳場(鑽石山)。沙嶺墳場曾經是邊境禁區的一部分,需申請有邊境禁區通行證(禁區紙)方能通行,惟每逢清明節及重陽節期間,區外人士不須申請禁區紙,即可前往掃墓。但由2016年1月2日起,因縮減邊境禁區,沙嶺公墓範圍再不是禁區範圍,從此以後市民毋須手持禁區紙便可前往公墓。